罪犯程守英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7-01 浏览次数:77
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苏0921刑更6号
罪犯程守英,女,1973年8月1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3197308152244,汉族,文盲,无业,户籍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刘庄村12队364号,住江苏省响水县双港镇高庄小区。
2025年1月15日本院作出(2024)苏0921刑初257号刑事判决书,以盗窃罪判处罪犯程守英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罪犯程守英以其患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根据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盐法鉴审字第0040号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书,罪犯程守英患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符合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罪犯程守英暂予监外执行。
二O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