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多项举措强化院长办理信访案件责任
作者:张东鹏 发布时间:2007-05-22 浏览次数:1387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徐州中院党组积极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管理模式,深入贯彻和谐司法理念,推出多项措施全面强化办理信访案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4月,该院案件申诉、申请再审率为19.09%,同比下降6.42个百分点;再申诉、申请再审率为31.64%,同比下降14.19%个百分点。全市涉诉进京上访量与2006年同期相比,批次和人次均下降了10%。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没有发生1件进京非正常上访。
一是全面规范院长办理信访案件工作。制定了《关于规范院长办理信访案件的规定(试行)》,对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办理人民来信工作予以全面强化。《规定》明确了院长对信访工作应承担的负责,进一步规范了院长办理人民来信的程序,严格界定了办理人民来信工作的节点和流程,同时强化了信访工作考核,以提升两级法院对办理人民来信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专门制定《关于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包案处理的规定》,按照“领导牵头、条线负责、指定人员、件件落实”的总体工作思路,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即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包案领导“要包案件复查听证、包案件处理方案落实,包与党委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包案领导要亲自复查案件,亲自约谈当事人。凡办案任务指标完不成、化解矛盾工作不到位、稳控措施不落实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是建立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创设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状”,市中院院长与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定信访的压降目标和任务,形成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加强考核,落实奖惩,与政绩和经济挂钩,对完不成信访目标任务的部门,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未达到目标的,一律不得评功受奖。
四是完善进京接访机制。始终重视进京接访工作,市中院派人常年进驻北京,负责信访工作联络、协调和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稳控工作。建立全市两级法院联合进京接访机制。日常接访工作实行全市十二家法院轮流进京,每家一月,负责人员、车辆保障。大型会议、重要节日或重要活动期间,强化进京接力量,市中院与值班法院共同派人进京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