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再创佳绩
作者:瞿建华 发布时间:2007-05-22 浏览次数:1660
本网南通讯:日前,从南通中院获悉,在南通市委、市政府召开的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上,该院再次荣获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这是继去年2月份被市市委、市政府评为“2003-2005年度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后,该院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南通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委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创建“平安南通”、“法治南通”、“和谐南通”做出了不懈努力。2006年7月,该院出台《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二十条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有效解决涉诉纠纷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法院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从而在全院上下形成了人人参与综合治理、个个为“平安南通”、“法治南通”做贡献的喜人局面。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南通市委罗一民书记、丁大卫市长及其他领导对此相继作了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该院主动服务大局的做法。
“诉调对接”是指将诉讼调解与社会纠纷大调解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衔接,这项工作是近年来肇始于南通大地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创新之举,对化解纠纷、维护地方稳定、为南通的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搞好这项工作,去年7月份,该院和市政法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11月份,该院与人民法院报联合举办了“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理论研讨会”,与会的法律界专家和法官对南通法院近三年来参与诉调对接工作的实践与理论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法院通过 “诉调对接”平台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