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共建聚合力 深度融合促发展——溧水法院与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院校合作协议》会签仪式
作者: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芮俊 发布时间:2025-06-24 浏览次数:234
6月19日,溧水法院与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校合作协议》会签仪式在南京林业大学白马校区举行。
溧水区副区长、南京林业大学白马校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徐新洲,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蒋雪松,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牛庆燕,马克思主义学院副书记、副院长杨祖平,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朱小静,溧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晔,溧水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中青,溧水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圣虎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由学院党委书记蒋雪松主持。
溧水区副区长、南京林业大学白马校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徐新洲致欢迎辞。
周晔院长为蒋雪松书记、牛庆燕院长颁发“咨询专家”聘书。
牛庆燕院长表示,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合作共建是开展理论与实务融合的宝贵平台,双方可以在党建共建、创新理论宣讲、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打造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特色品牌,在学术研讨、专项调研、课题合作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互助双赢。
周晔院长表示,溧水法院与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地缘相近、人缘相亲,通过共建实现双方在司法实务、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度融合,为双方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周晔院长倡议:
一是共筑共建合作之基,通过制度化、常态化交流实现合作协议边实行、边细化、边优化,促进司法审判实务和法学理论研究有机结合、融合共进。
二是共谋互通融合之策,建立共同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法律问题分析研判机制,促进司法裁判标准统一。
三是共商人才培养之道,构建“法院”与“学院”双向交流机制,为优秀法官、专家学者学习锻炼和学生实习实践提供平台,合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审判人才和法学人才队伍。
最后,徐新洲副区长强调,下一步院校要以此次签约为纽带,以共建为桥梁,进一步将各项合作落到实处,推进资源共享,实现共赢与发展。
会签仪式上,参会人员围绕合作共建范围、交流机制构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