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近二十年,却因卖方名字中的一个字与房产登记档案不符,导致无法过户,这样的烦心事让李先生一筹莫展。近日,邳州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这起因“名实不符”引发的过户难题。

2006年,李先生在邻居的介绍下从王先生手中购得一套房屋,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付清全款,李先生随后入住。因当时交易基于邻里信任,且房屋用于自住,李先生并未急于办理过户手续。直到2025年,李先生办理产权变更时,才发现“卡壳”问题——原始房产登记档案中的卖方姓名为“王某永”,而如今王先生的身份证姓名却是“王某勇”。尽管王先生多次到场说明情况,但因“系统无法匹配身份信息”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于是,李先生向邳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并诉请要求相关部门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立案庭法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且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先开展调解工作。

在组织调解前,法官调取了原始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交易材料,同时又走访了卖方周边邻居获取证人证言,再进一步通过公安机关核查户籍变更记录。经过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查明房屋买卖及“王某永”与“王某勇”系同一人的事实。

在查清事实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当即为当事人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文书,载明“王某永”系“王某勇”的曾用名,协助办理过户等相关事宜。

出具调解书后,承办法官并未就此结案,而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联系相关部门推进问题解决,在法院的全程跟进下,这起困扰买受人的过户难题得到圆满解决。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这类因历史原因造成的登记瑕疵并不少见,关键是要找准问题症结,多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采取恰当有效的方式推进问题解决,能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这起看似普通的房产过户纠纷,正是邳州法院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的生动写照。这些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小案”,恰恰是最实在的“大民生”。 近年来,邳州法院针对房产过户、遗产继承等民生领域常见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事实调查+司法确认”的全流程工作机制,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实质性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