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任勇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5-06-17 浏览次数:187
关于对罪犯任勇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2025)苏0113刑更13号
罪犯任勇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5年5月22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2025年6月17日,任勇以其本人患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刑庭经初查后认为任勇的情况符合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对罪犯任勇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联系方式:025-8352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