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市级文保“韩母墓”,9人获刑

杨某萌等9人盗掘“韩母墓”,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2025年6月5日,江苏高院发布2024年度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杨某萌等9人盗掘古墓葬案在列,引人关注。

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杨某萌、吴某林、吴某虎、王某发、杜某金、江某胜为获取非法利益,采用“打钢钎”“挖盗洞”等方式,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韩母墓”实施盗掘,共计盗出文物18件。经鉴定,被盗9个青铜编钟为二级文物,9个青铜铺首衔环为一般文物,因盗洞入口距离墓体较远且被回填,未被及时发现。2023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杨某萌、吴某林、刘某生、郭某平、朱某生、吴某虎、周某生(另案处理)、孟某信(另案处理)采用上述同种方式,再次对“韩母墓”实施盗掘,因盗洞内均有渗水、塌方而放弃盗掘。后巡查人员发现墓体上方及附近裸露的盗洞而案发。经鉴定,该次盗掘行为造成该墓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受到一定程度损害。

盱眙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萌等9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韩母墓”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而实施盗掘行为,并窃得珍贵文物,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遂分别判处杨某萌、吴某林、吴某虎、王某发、杜某金、江某胜、刘某生、郭某平、朱某生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杜某金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人民法院严厉惩治盗掘古墓葬行为,以法治利剑捍卫文化遗产根脉;同时向文物行政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督促对文物和文化遗产规范履职,强化监管。

据新华网2024年4月份报道,一直被认为是汉初军事家韩信母亲衣冠冢的“韩母墓”,于2024年初追回9个被盗青铜编钟和9个青铜铺首衔环。但淮安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有关专家表示,警方追缴的青铜编钟表明,过往的考证或有误,“韩母墓”并非韩信母亲衣冠冢,而是一座战国时期列侯墓葬,具有较高的研究和保护价值。

12人污染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费用超千万元

2020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被告人朱某假借水泥砌砖项目回收固体废物的名义,接收被告人陈某、李某等11人提供的来源于上海、无锡、南通等地的固体废物约450车11896吨,填埋在某建筑材料厂内。经鉴定,涉案固体废物、土壤及地下水均检出含有重金属锌、铅、镍、钡、铜、锌、铬及氟化物,案涉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有害物质。经评估,案涉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费用共计1062万余元,其中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费用835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由某县人民政府垫付,案涉地块已完成规范化处置。审理过程中,各被告人已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84万余元。

东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等12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填埋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朱某、陈某、李某3人在长江经济带区域跨省(直辖市)实施非法倾倒、处置有害物质犯罪行为,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量朱某等12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程度、修复费用履行情况及认罪认罚等因素,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判令各被告人按照各自参与犯罪部分,对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062万余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