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罪犯邢亚斌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5-06-12 浏览次数:281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邢亚斌,男,1981年12月20日出生于安徽省蚌埠市,汉族。2025年5月19日本院作出(2025)苏0116刑初34号刑事判决书,罪犯邢亚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罪犯邢亚斌以不稳定型心绞痛、陈旧性心肌梗死、心室壁瘤等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人: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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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