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佳犯介绍卖淫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5月19日作出(2025)苏0303刑初66号刑事判决,以罪犯王佳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后其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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