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对罪犯王佳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6-11 浏览次数:567
罪犯王佳犯介绍卖淫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5月19日作出(2025)苏0303刑初66号刑事判决,以罪犯王佳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后其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516-67667125,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三环东路66号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