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区人民法院对罪犯蒋花蕾、袁小进、李会琴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6-11 浏览次数:279
罪犯蒋花蕾、袁小进、李会琴犯盗窃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5月27日作出(2025)苏0303刑再5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蒋花蕾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七千元;以罪犯袁小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人民币六千元;以罪犯李会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决后,罪犯蒋花蕾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袁小进以其系哺乳期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李会琴以身患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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