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重要司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经过第一阶段的广泛动员部署,常州市天宁区法院掀起了深入排查问题的热潮,各部门紧密围绕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全面强化四项意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把整个检查过程作为重新学习、了解和进一步掌握制度的过程,作为自觉遵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过程。办公室作为扎口部门,及时收集整理73项重点检查制度,全部公开上网,便于全院干警参照学习。各部门均将重要司法管理制度的学习列入每周的业务学习计划,并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极大地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开展对照自查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在全面深入学习重要司法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把排查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关键。针对省高院列出的73条制度,逐条对照,逐一分析,切实把问题排查与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以促进工作为立足点,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和落实成效上全面查找部门、个人的不足。同时,实行部门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相结合,增强问题排查的实效性;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增强问题排查的真实性,切实将排查问题做到实处,做到深处。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全院各部门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全面细化检查任务,逐人逐级明确分工,责任具体落实到人。为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专门根据检查内容成立六个专项小组,各自明确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分别负责一类重要制度的检查落实,并规定牵头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相关协调组织工作,向院专项领导小组负责。

四是强化整改意识。明确检查不是目的,整改才是活动关键的意识,将整改工作作为专项检查活动的重中之重。在第二阶段的排查问题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做到边整边改,确保令行禁止。专项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不力和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根据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确保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