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小聪明”毁前程!兄弟齐冲卡 终成阶下囚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张子逸 欣旭伟 发布时间:2025-06-10 浏览次数:339
在日常生活中,有人遵纪守法,平安出行;有人却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耍起“小聪明”,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近日,兴化法院审结两起抢夺罪,个体运输司机石家兄弟二人,因强行冲卡逃费144次,从手握方向盘的司机沦为身负刑责的罪犯,揭示了一个令人警醒的“逃费致富梦”如何破碎。
石家兄弟二人从事运输工作,常年奔波在路上。为节约运输成本,两人竟动起了歪脑筋。自2023年以来,两人驾驶货车途经兴化境内收费站时,不是老老实实排队缴费,而是利用收费员反应间隙,紧跟前车快速通行,或者故意轻撞收费拦道杆,强行冲卡逃费。
一次、两次、三次……兄弟二人将这种“小聪明”当成了生财之道。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他们一次次铤而走险,累计冲卡逃费竟达144次!涉案金额虽然仅有7000余元,但其行为的性质和频率已远远超出了普通违章的范畴。
收费站工作人员很快发现了异常收费记录并报警。石家兄弟到案后,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退赔了全部通行费用,并额外支付了补偿款,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兴化法院经审理认为,兄弟二人的行为绝非简单的逃费违章。他们以非法占有通行费为目的,在收费站工作人员管控通行费的过程中,公然采取尾随冲卡、故意碰撞栏杆等行为强行通过。这种行为不仅直接侵犯了收费方的财产权益(应缴未缴的通行费),更严重破坏了公路收费设施的正常管理秩序。其强行冲卡的行为,本质上是对收费方管控中财物的公然夺取,符合抢夺罪中“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根据法律规定,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抢夺行为即可构成抢夺罪。石家兄弟在短时间内疯狂冲卡144次,其行为次数远超入罪标准,社会危害性显著。
鉴于二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赔了通行费、支付补偿款取得谅解,且预缴了财产刑保证金,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理。
最终,我院以抢夺罪判处石老大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因石老二有多次前科劣迹,故我院以抢夺罪判处石老二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