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2024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6858件,比上年(下同)下降10.8%;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7333件。其中,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195件,下降7.24%,审结16249件;新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8036件,下降10.41%,审结8110件;新收、审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分别为7616件、7585件。

近年来,全省法院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力贯彻落实经济大省“挑大梁”责任。构建涉重大工程行政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高质效办理城建、资源类一审行政案件4000余件,有力保障常泰长江大桥、沪渝蓉高铁、淮河入海水道等重点工程建设提速。一审审结许可登记类案件705件、行政协议类案件1918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保障市场准入,履行招商引资承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审审结工伤认定、养老保险、文化教育等民生保障类行政案件2787件,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履职,全力保障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2024年,全省三级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提交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专项报告95份,促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全省中基层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发送司法建议91份,反馈率达94.5%。全省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常态会商机制,针对重点领域类案多发问题开展分析会商、研提对策举措,减少、防止行政争议多发、高发。2024年,涉资源类和城乡建设类行政案件一审收案数下降幅度明显。

据悉,江苏法院注重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积极发挥司法在多元化解中的参与和指导作用,助力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新收一审行政案件数近年来呈下降趋势。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在成立省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的基础上,推动市县设立调处平台88个,化解行政争议3213件。

不仅如此,全省法院还推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省域全覆盖,13个设区市均已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工作机制,全省法院在2744件案件中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行政行为。省法院推动形成全省法院内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合力,2024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调解率达20.23%,比上年上升1.7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