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江苏法院2024年度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6858件,同比下降10.8%;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7333件。其中,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195件,同比下降7.24%,审结16249件;新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8036件,同比下降10.41%,审结8110件。

服务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省法院构建涉重大工程行政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高质效办理城建、资源类一审行政案件4000余件,有力保障常泰长江大桥、沪渝蓉高铁、淮河入海水道等重点工程建设提速。加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的民事和行政协同保护,服务打造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江阴法院深入推进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有效助推当地重大工程项目快速平稳落地。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省法院一审审结许可登记类案件705件、行政协议类案件1918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保障市场准入,履行招商引资承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涉企行政一审案件4802件,平等保护产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市场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惩处,推动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省法院与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形成指导意见,统一投诉举报类行政争议办理标准,助力我省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无锡中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安商惠企“十百千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联合行政机关、工商联组织、行业协会等建立常态化协同惠企机制,营造“重企护商”氛围。

服务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工伤认定、养老保险、文化教育等民生保障类行政案件2787件,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履职,全力保障民生底线兜住兜牢。一审审结公安行政案件1972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积极护航平安江苏建设。一审审结行政处罚案件1784件、行政强制案件1135件,发布一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推动过罚相当、比例原则等贯彻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在成立省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的基础上,推动市县设立调处平台88个,化解行政争议3213件。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中院、连云港市司法局联合成立连云港市海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实现海事法院与地方法院、政府部门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促进海事行政争议的高效及时化解。从“案件结没结”转向“争议解没解”,全省法院将实质化解争议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13个地区均已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工作机制,全省法院在2744件案件中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行政行为。

加大行政争议诉中化解工作,省法院推动形成全省法院内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合力,2024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调解率达20.23%,同比上升1.73个百分点。省法院行政庭在办理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时,与盐城中院联动开展协调化解工作,“一揽子”化解行政复议、诉讼案件40余起。淮安法院在审理一起标的达3.2亿元的涉台企业征收补偿纠纷中,通过优化方案等措施,最终彻底化解了纠纷。徐州中院印发审理指引,助力破解行民交叉难题,强化行民区分类型指引,厘清行民程序逻辑顺序,推动更高水平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以及一揽子化解关联民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