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22)苏0509刑初1214号刑事判决书以金福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现罪犯金福明以其患有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高血压病二级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举报电话0512-63983975或将书面反馈意见邮寄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21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