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法院全面贯彻全市法院深化行业专业调解机制建设推进会精神,在金融保险、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领域组建专业调解员库,促进专业纠纷由专业力量化解。近日,吴中法院运用“法官+专业调解员”协同解纷模式,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和调解经验,在一起家庭住房装修纠纷的审前调解中,仅用10天促成某门窗公司与张某达成和解,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解决群众民生诉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4年,张某因家庭住房装修需要,向某门窗公司购买门窗及安装服务。施工完成后,张某以“地面瓷砖美缝未处理、墙面油漆与吊顶衔接处裂缝、门锁损坏”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装修款4200元。门窗公司则认为施工符合约定,遂将张某诉至吴中法院。

家庭住房装饰、装修类案件若立案后直接进入审理程序,双方当事人可能因司法鉴定、多次开庭等环节承担较高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既不利于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资金,也难以及时满足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为避免矛盾激化,高效化解纠纷,吴中法院在审前调解阶段采用“法官+专业调解员”多元协同解纷模式,从相应调解专业库中指派调解员联合承办法官介入处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并由承办法官全程参与、指导和跟踪。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针对争议焦点,即施工质量瑕疵与款项支付的平衡问题,以“解决实际问题、修复双方关系”为导向,开展多轮沟通调解工作,引导双方履行各自义务,衡平双方利益。

“门窗公司先把由施工产生的问题处理完毕,张某验收合格后当场支付工程尾款。”调解员提出“双向履行”调解方案,获得双方一致认可。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某门窗公司当场提交撤诉申请,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本案充分发挥专业调解与审前调解的叠加优势,是深化“枫桥经验”的一次生动司法实践。

1.专业力量“双轨驱动”

法官全程主导:从案件甄别到协议确认,法官把控法律尺度,确保调解合法合规。

调解员专业赋能:建立专业调解员库,积极引入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行业协会人员和退休法官、资深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通过“技术审查+法律释明”精准定分止争。

2.利益平衡“双向履行”

不拘泥于“单方给付”的传统调解模式,引导双方当事人按照合理诉求相互履行,以“双向奔赴”的形式实现利益平衡。

3.司法效能“三减一加”

时间“减法”:大幅缩短解纷时间,让当事人尽早从纠纷中解脱。

成本“减法”:省略司法鉴定、多次开庭等环节,为双方节省时间与经济成本。

情感“加法”:以柔性调解替代刚性判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吴中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通过动态优化专业调解人才库,广泛吸纳各领域专家、资深法律从业者及基层治理骨干,构建专业化、多层次调解队伍。同时,强化法官与调解员的协同联动,完善“培训+指导+复盘”全链条培养体系,提升团队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推动更多纠纷源头预防、审前化解,降低群众解纷成本,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