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5-20 浏览次数:32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5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法院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9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至2025年3月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法院党组把做好省委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扎实进行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研究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法院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第五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要求,全面认领巡视反馈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院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扛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法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省法院各部门、下级法院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进。针对巡视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每个问题、每项整改措施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建立健全督促推进机制,实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提示单制度,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及时进行提醒提示。坚持挂图作战,严格质量标准,强化验收把关,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坚持统筹协调,完善长效机制。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视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抓好建章立制,在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长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决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意见,向省委报告2024年省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定2025年省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将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照检查内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相关文件精神,推送“‘三个规定’每日一答”栏目,对新入职干警、聘用制书记员等进行专题授课辅导,引导干警全面准确执行“三个规定”。开展全省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信息筛查、违纪违法案件倒查暨 “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回头看”,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狠抓干部队伍日常管理。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着手对省法院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考勤、休假制度。建立健全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问题发现、提醒、核查工作机制。抓好执行领域相关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执行案款发放审批制度,组织开展执行案款专项审计,抓好相关问题整改落实。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省法院执行条线开展“知敬畏、守底线、做表率”集中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超长期未结案件清理。通过专题研究、修改完善考核指标细则、定期通报、督促提醒等方式,切实解决超长期未结案件问题。严格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印发省法院财务管理规定,明确细化经费审批范围,细化审批流程。强化采购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规范透明。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培训。推动解决执行难等问题。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推进高效办理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加强法院内部各部门协调配合,健全立审执裁破一体化机制,助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深入推进审执分离和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改革。
(三)关于“推进政治机关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实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月”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政治忠诚剖析,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政法系统干警联学班”线上培训,开展名校优生培训,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树立严谨细致工作作风。印发《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提示》,严格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督促干警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减少文书差错,体现“法理情”相融合,促进“法结”“心结”同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四)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完善长三角地区法院跨域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会同沪、浙、皖高院建立长三角地区法院交叉执行、执破衔接等机制,指导苏州中院与浙江嘉兴中院建立全案委托执行协作机制。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指导人民法庭持续服务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融合法庭作用,积极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构建立体式多元解纷体系。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优化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法治保障”评价指标,进一步提升评价的科学性和区分度。加强对破产案件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做好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和房地产风险出清工作。密切关注涉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依法妥善推进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强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联合开展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整顿金融放贷市场秩序。主动融入党委政府房地产行业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做好房地产风险化解司法工作。积极服务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印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关于发挥铁路审判职能,支撑和服务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撰写铁路民事案件审判调研报告并通报铁路单位。拍摄“春运归乡路、法治伴你行”系列短视频,结合案件开展现场普法。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漏洞排查和风险防范。组织开展全省法院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和网络攻防比武,着力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
(五)关于“推动审判管理现代化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审判质效管理。通过定期通报、发送提示函等方式,督促相关条线、法院加强审判质效管理,促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强化对中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的指导督促,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开展优秀态势分析、优秀案件评查报告、优秀审判管理调研论文评选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专项评查,促推审判质量提升。着力推进审务督察工作。召开全省法院督察工作会议,起草制定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审务督察工作的监督指导。对省委政法委执法司法重点案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切实抓好案例库、法答网建设。召开全省法院案例工作推进会,就做好案例库、法答网建设、应用和持续深化“库网融合”等工作作出部署。督促指导全省法院强化对案例库、法答网的检索使用。督促指导各中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做好案例库案例编写、审核、报送等工作。
(六)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着力提升执行领域质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制定深入推进交叉执行实施细则。坚持市场主体出清与挽救相结合,深入推进“执破融合”改革,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着力落实执行制度。推进全省法院全面落实一体两化三中心的“854模式”3.0版,建设运行一站式执行服务中心、集约化执行事务中心、闭环式执行监管中心。完善督办类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机制,压实中级法院统一管理责任。着力纠正执行不规范问题。持续开展“四个不及时、四个不到位”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终本结案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裁执协调配合工作,强化执行裁判权对执行实施权的制约和监督。组织全省法院执行执裁条线定期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下发执行典型案例通报,推进执行实施和执行裁判案件质效提升。
(七)关于“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树牢为民司法意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地方党委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因地制宜加强与综治中心的对接,持续推动“融合法庭”功能发挥。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就加大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进行调研部署。强化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全链条”实质解纷理念,持续加大矛盾风险排查力度,做好风险隐患化解处置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说理能力、加大说理力度。
(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传导管党治院压力。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工作。召开各市中院、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向省法院党组述责述廉会议,省法院院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点评,层层传导压力,并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通过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等方式,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分管条线中。切实抓好司法巡查等内部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司法巡查工作要求。对扬州、宿迁中院开展司法巡查,加强与地方党委巡察协同配合、合作互动,实现情况互报、成果共享。开展信息化项目审计、建立应用系统用户体验评估机制。组建审计组开展信息化项目内部审计,形成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报告。建立应用系统用户体验评估机制,制定信息化应用满意度意见征集表,对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统计分析。开展全省法院队伍风险点排查与防范整治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法院队伍风险排查与防范工作的通知,全方位开展队伍风险点排查,研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健全防范和治理司法腐败制度机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部署风腐同查同治工作。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监督管理,派员列席各市中院、南京海事法院民主生活会。对上诉案件超长期移送问题、交叉执行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察。
(九)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院,一体融合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配合省委政法委完成有关警示教育片拍摄工作并组织全省法院干警观看。强化典型案例通报,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对有关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加强聘用制人员管理工作。印发加强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法院书记员工作会议,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进行部署。从严规范政府采购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建立完善采购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标准和内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以及信息化项目审批和项目采购。按照最高法院“一张网”工作要求和《2024年数字江苏建设工作要点》,在“一张网”系统框架内,对省法院统建信息系统进行整合。
(十)关于“作风建设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项督察。认真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减负工作。对精简文件会议、改进调查研究、规范机关借调干部等有关事项作出提示提醒,建立并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追责问责,做好服务对象对省法院机关作风建设意见的办理工作。创新开展智能审务督察,对全省法院庭审、诉讼服务和安检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察检查,进一步强化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十一)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事项,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决策程序更加规范、效率进一步提升。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剖析和政治体检测评。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加大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开展院机关干部队伍调研,制定省法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选派干部赴基层挂职锻炼、参加省委组织部援疆、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等项目。落实政法单位干部互派交流锻炼制度,加强政法单位之间的交流协作。组织开展法官逐级遴选,进一步优化完善法官助理分阶培养工作,强化法官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执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等制度,严格资格条件审核。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退休免职工作程序。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有序推进院机关内部人员交流。
(十三)关于“干部全方位管理有缺陷”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填报工作,加大年度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力度。加强干警对外业务交流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加大退休离任人员管理力度。加强离职人员监督管理,对退休离任人员进行离职谈话提醒并签订离职从业承诺书。开展离职人员从业情况梳理,及时掌握离职去向。加强对有关制度规定和具体申报事项流程的宣传教育。
(十四)关于“基层党建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力度。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建与审判深度融合”主题,在全省法院开展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推报活动。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重点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推进省级机关党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优项目课题。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指导督促,召开党支部组织委员会议,指导相关党支部规范完成换届、选举等工作。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综合考核等工作,评定出一批院机关“四强”党支部。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巡视整改新成效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和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自觉将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全局和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法治江苏。树牢“如我在诉”意识、“抓前端、治未病”意识、双赢多赢共赢意识,展现更多司法担当作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向省委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院,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化风腐同查同治。加强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围绕司法审判关键环节做实素质提升、制度执行、严格管理。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统筹抓好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把巡视整改成果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83785020。邮政信箱:省法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邮编:210024。电子邮箱:jsgydcxc@163.com。
中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