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513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龄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报请意见

报请依据

陈进

5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年6个月

首次减刑、假释

假释

表扬3次

王冬雪

3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

首次减刑、假释

假释

表扬2次

公示异议联系电话:025-83522232;联系人:虞军;公示期限为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