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年5月13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龄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报请意见
报请依据
陈进
5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年6个月
首次减刑、假释
假释
表扬3次
王冬雪
31
3年
表扬2次
公示异议联系电话:025-83522232;联系人:虞军;公示期限为五日。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编:210024 信访/查询电话:12368 投稿信箱:jsfyxwb@163.com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11424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