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年5月15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龄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报请意见
报请依据
巨龙
1984-11-07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有期徒刑八年
首次减刑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4次
刘冬冬
1986-02-1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表扬2次
张庆丰
1979-10-17
盗窃罪
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
公示异议联系电话:025-83522232;联系人:虞军;公示期限为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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