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罪犯李鼎云申请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5-05-19 浏览次数:290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李鼎云监外执行案的公示
罪犯李鼎云,男,1987年5月18日,居民身份证号码:360731198705187612,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人员,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梓山镇排脑村下李屋组12号。
2024年9月5日本院作出(2024)苏0583刑初1231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罪犯里鼎云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罪犯李鼎云以患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查,本院认为罪犯李鼎云的情况符合立案条件,于2025年5月19日予以立案。现依法对罪犯李鼎云在暂予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接受监督。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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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