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孙连城,男,汉族1963年10月7日出生,住江苏省兴化市。

2025228日本院作出了(2024)苏1281刑初703号刑事判决,受贿罪、贪污罪判处罪犯孙连城判处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孙连城患房颤、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现本院将罪犯孙连城暂予监外执行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523-83329671(刑庭)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南亭路23号兴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