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第1次引入“判例调解”法,并取得较好成效,该院2007年第1季度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比去年同比增长了6.5个百分点,达67.3%

该院在2007年初,由院党组和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在民商事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引入“判例调解”法,即将生效的裁判先例或者是调解先例,作为民商事案件调解时的参考依据,以克服过去“空口无凭”式调解方法的弊端,对当事人来说是否愿意调解和达成怎样的调解协议等提供案例参考,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调解工作的信服力,从而大大提高了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