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万商事纠纷、药品临期风险,法官一揽子化解!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康嘉倩 发布时间:2025-05-12 浏览次数:569
“许廷廷法官集商业洞察力、审判专业度、利益平衡法于一身,以其专业思维、敬业态度顺利解决双方多年矛盾……不仅彰显了职业操守,更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近日,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被送到昆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许廷廷手中。在这起涉及6000余万元的医药行业重大商事纠纷中,面对标的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药品即将临期等多种风险交织的困境,承办法官主动作为、创新破局,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某医药公司与被告某制药集团于2022年签订《配送协议》《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某医药公司先在某制药集团处采购药品,再在指定经销区域内代某制药集团销售药品给下游采购商,某医药公司承担中转仓储、配送等工作;某制药集团负责下游市场开发管理、产品动销,并向某医药公司支付配送费。
销售过程中,下游采购商未及时支付货款,且某医药公司采购的药品未全部售出造成库存压力,某医药公司认为某制药集团未尽到动销及督促下游采购商付款的义务,故诉至法院,主张某制药集团应依约支付配送费、服务费、已销售药品货款、库存药品预付货款合计6000余万元。
承办法官调查后发现,原被告合作时间跨度长、交易模式多样化,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清、合同性质认定存在较大争议,加之库存药品数量大并面临临期风险,双方企业对解纷时效性有着迫切的需求。
为厘清交易细节和下游客户债务关系,承办法官主动追加四家分散在外省各地的下游采购商为诉讼参与人,抽丝剥茧深入调查,一一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多方证据交叉印证,逐步拼合分散繁杂的“碎片化”案情,构建“全景式”事实认定。
随后,承办法官带队赴某医药公司仓库实地核查,与原被告双方人员对6万余盒库存药品逐盒清点、登记有效期限,快速精准锁定药品处置的优先级,最大程度避免因司法程序耗时导致药品过期、企业利益受损。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双方矛盾牵涉广泛,如果“一判了之”,可能引发影响行业交易习惯的连锁反应,亦不利于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她多次组织双方在庭审现场调解,但双方争议太大,前期调解均陷入停滞。
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她广泛阅研医药行业交易惯例、查询相关裁判案例,结合法律原则和查证事实,加班加点形成长达五十多页的初步裁判意见,在此基础上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立足双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提出了遵循双方交易习惯与尊重既有合同框架并重的调解方案,双方公司经过激烈交锋与深入研判,均对调解方案表示认同,认为该方案能够实现双方各自利益最大化,最终成功签署调解协议。随后,某制药集团如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库存药品亦逐步完成市场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