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宁法院李集法庭充分发挥融合法庭优势,成功化解一起合伙经营纠纷案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年2月,李女士与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签订合伙协议,约定李女士投资5万元参与公司经营,并明确若经营出现亏损,由公司全额承担。然而,项目最终失败,公司仅返还了部分资金,剩余4.9万元一直拖欠未付。今年2月,李女士无奈之下向李集法庭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案件受理后,李集法庭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法庭查明,被告对欠款事实并无异议,希望能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员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立足案件实际,结合企业当前经营状况,积极与司法所调解员协作,组织双方开展“线上+线下”联动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充分考虑双方利益诉求,一方面耐心倾听李女士的诉求,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详细了解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通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在李集镇融合法庭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两期偿还5万元欠款,若逾期则需额外承担违约金5000元,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缓解了短期资金压力,实现了双方“双赢”的良好局面。

此次调解是睢宁法院李集法庭创新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避免了因案件处理不当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的困境,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睢宁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审判职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下一步,睢宁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