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罪犯曹廷良等80人减刑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盐城 发布时间:2025-04-29 浏览次数:112
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对以下80名服刑人员裁定减刑,并将相关材料呈报我院审核。我院已于2025年4月29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法释[2014]5号,本院进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曹廷良等80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中相关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与本院审判监督庭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府南路1号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