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郏梦迪暂予监外执行一案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4-28 浏览次数:251
罪犯郏梦迪,女,1993年9月2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119930923722X,江苏省丰县人,汉族,本科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丰县中阳里凤北北环路60-208号,居住地江苏省丰县宝龙世家18号楼1单元2103室。因涉嫌犯重婚罪,于2024年7月1日被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5年2月5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2025年4月10日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因其处于哺乳期暂未收押。
2025年4月16日本院作出(2025)苏0321刑初47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郏梦迪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郏梦迪以其2024年8月21日生育一子,现处于哺乳期为由,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郏梦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据此,本院拟对罪犯郏梦迪暂予监外执行至2025年8月20日。
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阳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五天。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电话: 0516-89151955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