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站位 更高标准 更实举措 江苏法院为保护创新激励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江苏法治报 王晓红 发布时间:2025-04-28 浏览次数:242
本报讯4月23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汤茂仁发布江苏法院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吕娜聚焦“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主题发布知产典型案例,涵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大数据、植物新品种等多个前沿领域。
江苏法院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激励创新的审判职能,持续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2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7445件,同比减少3.98%。聚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省法院出台服务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12条司法措施,无锡、盐城、镇江、泰州等地法院先后发布相关意见及行动方案,为护航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服务大局,江苏法院依法严惩侵权行为,实施“严保护”,推动“快保护”。全省法院在83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或考虑惩罚性因素确定赔偿数额,最高判赔金额达1.2亿元。此次公布的案例中,涉唯一国产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长秀霖”驰名商标被侵权及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案,经审理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权利人损失6000万元。南京中院出台《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保全工作指引》,为实施证据保全提供可操作性细则,给予权利人高效的司法救济。
近年来,江苏法院加强重点领域科技成果——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全年新收一审技术类纠纷3555件,其中专利权属及侵权纠纷1786件。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涉互联网平台知识产权纠纷8941件。该类纠纷涉及音视频、直播、电商、社交、游戏等不同类型互联网平台,涉及游戏代练、竞价排名、数据搬家、网络测评“有踩有捧”等多种新型侵权行为的认定。省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我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与产权归属行为,推动数据流转、使用与产业化;与省检察院、南京理工大学共建“数智化知识产权创新实验室”,共同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前沿技术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应用。江苏法院还推进数据资源专门审判组织建设,分别在南京、苏州、无锡地区设立数据资源法庭。
国内涉案金额最大的“盗链”刑事案件收录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该案涉及8万余部影视作品、非法所得近4亿元,无锡市新吴区法院审理判决主犯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近年来,江苏法院加大对独创性程度高的作品的保护力度,促进优秀文艺作品传播、文化繁荣与产业创新发展。2024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著作权纠纷16321件,占新收一审民事案件55.7%。同时,我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审结涉宋锦、梳篦、汉服、苏绣、紫砂壶、大运河船舶模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案件;出台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十五条司法措施。
在服务乡村振兴中,江苏法院加强对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以及涉生产资料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涉农侵权行为。南京中院在“澳甜糯75”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认定不能如实证明种子来源的行为人构成侵权,对于打击非法分装、掩饰侵权的行为具有指导意义,该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第四批典型案例。睢宁法院在一起涉农药制假、销假刑事案件中,对相关制售者判处实刑、科以高额罚金,并适用从业禁止令,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与农业生产有序开展。
通过采取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举措: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严厉打击仿冒商业标识类“傍名牌”“搭便车”行为,新收商标权纠纷8444件、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746件;准确适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确保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保障创新人员合法权益,通过裁判依法确认发明人在科技成果中的创造性贡献,妥当处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员工跳槽之间的关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不诚信诉讼行为的甄别和规制……江苏法院以更高标准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