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执行有力度 司法护民生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 陈楠 刘明浩 张国洪 发布时间:2025-04-27 浏览次数:472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司法实践中,看似金额不大的“小标的”案件,背后往往牵动着百姓的生计冷暖。近年来,邳州法院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雷霆之势打击逃避执行行为,用智慧与力度兑现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名酒现形记——现场搜查破解“藏富”困局
李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共拖欠王某、佟某26000元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发现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多次传唤、集中执行亦未能找到李某行踪。
2025年4月10日,邳州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来电,称在其村里发现被执行人李某行踪。接到线索,拘传组当即展开突击行动。
到达现场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其亲属抱有侥幸心理,拒不告知被李某行踪,妄图逃避法律责任。执行人员对其住所进行依法搜查,发现多箱高端名酒,随即现场扣押。看到一箱箱名酒被依法扣押,李某亲属真切感受到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主动代为履行义务,促使两起案件当场执行完毕。这一高效执行的案例,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执行工作的智慧。
执行工作情况复杂,面对各种“老赖”手段,邳州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方式,善于执行强制措施,不放过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灵活运用扣押等强制措施,有效打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
异地处置房产、司法强制措施并用击碎“侥幸”心理
张某曾与杨某一起从事运输业务,后经过结算杨某尚欠张某运费,张某索要未果,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杨某支付张某运费55725元及利息损失。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冻结杨某的银行账户并查封其名下外地房产一处。但杨某自认为银行账户没有余额,房产在外地法院不便处理,态度傲慢,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奔赴外地其房产处张贴查封公告、财产处置告知书,准备启动财产处置程序。
看到房产要被处置,杨某才着急起来,主动联系申请人和法官,称不是不想还钱,而是上有老下有小,经济困难,希望能够分期还款。本着善意文明执行,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约谈双方当事人,经法律释明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当场给付15000元,剩余分期履行。
然而,杨某按期还款一段时间后又开始拖延还款,剩余执行款迟迟未予给付,张某遂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杨某故技重施,隐匿行踪,对抗执行。承办法官依法对其名下外地房产进行处置,此时杨某终于慌了,主动现身,但仍表示经济困难,没钱还款。承办法官从申请人处得知杨某仍在从事运输业,于是将其手机扣押,发现杨某微信财付通中每月都有流水,其收到运输费用后总是立即转出,以此来躲避执行。经查实,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结清本案,却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不申报财产状况。于是,承办法官果断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并告知“转移财产涉嫌拒执罪,最高可判七年!”得知拒执的严重后果后,杨某终于放弃侥幸心理,其配偶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并缴纳执行费和罚款,杨某亦具结悔过。
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的胜诉权益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任何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针对“躺平摆烂”型老赖,法院精准适用罚款、拘留、拒执罪移送等强制措施,以“零容忍”态度打破其侥幸心理,让“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