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蕊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5-04-07 浏览次数:167
罪犯张蕊,女,1998年1月3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康馨家园2号楼1单元1301室。。
2023年8月28日本院作出(2021)苏0583刑初135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罪犯张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该判决已产生法律效力。
2025年3月17日罪犯张蕊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理由是其是怀孕的妇女,并提供相关病历。经审查,本院认为罪犯张蕊的情况符合立案条件,于2025年4月7日予以立案。现依法对罪犯张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立案情况公示,接受监督。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