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甘小莉,女,1991年7月17日生,蒙古族,本科文化,公司员工,户籍地四川省盐源县右所乡大村村1组20号,住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罗马假日 28 幢404室。2024年5月29日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昆山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4年10月15日本院作出(2024)苏0583刑初1422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罪犯甘小莉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甘小莉以其系怀孕的妇女为由,于2024年11月6日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认定,罪犯甘小莉2024年12月6日妊娠诊断成立。

经查,罪犯甘小莉确系怀孕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将罪犯甘小莉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