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苏0303刑更15

罪犯张玉晶,女,1999年8月1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住山东省平度市。

本院于2023年10月26日作出(2023)苏0303刑初290号刑事判决书,以介绍卖淫罪判处罪犯张玉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宣判后,罪犯张玉晶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张玉晶宫内妊娠,单胎存活,相当于孕22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司法通[2014]112号《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罪犯张玉晶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款之规定,决定将罪犯张玉晶暂予监外执行。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