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三个转变”促执行
作者:董正远 李正涛 发布时间:2007-05-21 浏览次数:1760
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实现“三个转变”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使执行工作步入快车道。今年1-4月份,该院已执结各类案件294件,执行标的达1000余万元。
大丰法院从提高执行队伍素质入手,狠抓执行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促进执行工作。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执行人员司法为民的意识,将执行工作与热情服务有机地融合到执行各项工作中去,认真落实新形势对执行队伍建设的要求,切实提高执行队伍素质。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最高院“八不准”、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是改善工作方法,提高执行效率,要求执行人员在严格遵守执行程序的同时,讲求执行艺术,努力改善执行的方式、方法,坚决杜绝执行措施不当,执行程序不规范,执行不文明,从而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