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雪兰,女,2000年12月19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广东省茂名市。本院于2025年4月7日作出(2025)苏0281刑初584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陈雪兰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陈雪兰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现判决已生效,罪犯陈雪兰以自己系哺乳婴儿的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相应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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