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对罪犯林芬香暂予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邳州 发布时间:2025-04-11 浏览次数:524
(2025)苏0382刑更15号
罪犯林芬香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3月27日作出(2025)苏0382刑初263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林芬香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罪犯以患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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