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民法院)罪犯张南生收监执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锡 发布时间:2025-04-09 浏览次数:421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张南生,男,1989年5月25日出生于江苏省响水县,汉族。2025年2月11日本院作出(2024)苏0282刑初1134号刑事判决书,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南生有期徒刑一年。罪犯张南生以其患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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