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州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5)苏0302刑更7

罪犯张军,男,1977年8月2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11197708240037,汉族,高中文化,务工,住所地徐州市鼓楼区美的乐城小区12-2201室,户籍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陶楼村2号

本院于202494作出了2024)苏0302刑初364刑事判决,以罪犯张军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案件生效后,罪犯张军因身体患有疾病,徐州市看守所不予收押,张军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328日至202543日(节假日顺延)

如有异议,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环东路48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刘晓璐,电话:0516-8028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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