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州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5)苏0302刑更6

罪犯曹停生,男, 196112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02196101252057,汉族,初中文化,新巴尔虎右旗鑫洋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徐州市泉山区富国街8号福水井小区6号楼6单元302室,户籍所在地:徐州市泉山区富国街8号福水井小区6号楼3单元103室

本院于2022622日作出了2021)苏0302刑初265刑事判决,以罪犯曹停生犯盗窃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案件生效后,罪犯曹停生因身体患有疾病,徐州市看守所不予收押,曹停生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328日至202543日(节假日顺延)

如有异议,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环东路48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刘晓璐,电话:0516-8028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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