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罪犯董磊磊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泉山区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584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董磊磊,男,1987年1月2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0311198701244638,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徐州市华盛景园3号楼2单元1102室,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官庙村4队78号。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10月29日被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23年7月11日被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取保候审,2024年7月18日被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25年3月4日被逮捕,因病未羁押。
本院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2025)苏0311刑初77号刑事判决,罪犯董磊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罪犯董磊磊因患病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日(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欢迎社会监督,如有情况,请于2025年3月31日17时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映。
监督电话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58(刑庭)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