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瓦窑法庭利用手机短信促和谐执行
作者:王茂峰 发布时间:2007-05-17 浏览次数:1670
本网徐州讯:“闫浩:你承诺给付于华军执行款的期限已到,望你抓紧时间将款筹齐交至瓦窑法庭,否则一旦强制执行,不仅会影响你的声誉和你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还将给你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我们提醒你不要忘记自己的承诺,主动履行义务。瓦窑人民法庭敬告。”这是近日瓦窑法庭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送的一条手机短信。
随着经济的发展,手机已成为人们联络的普通工具。今年以来,瓦窑法庭充分利用这一快捷、便利的通讯工具,及时提醒、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收到了较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2月,法庭执行周同兴申请执行汪大庆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汪大庆对判决不服,在执行过程中产生对立情绪,执行员多次上门,汪大庆避而不见。执行员通过手机和其联系,汪大庆看到是法庭的电话号码,要么不接听,要么关机。于是执行员向他发送了一条短信:“汪大庆:关于周同兴申请执行你担保纠纷一案,我们多次找你,你避而不见。问题是解决了的,不是回避了的。如果你对判决有意见或者偿还有困难,请告诉我们,我们会尽力帮助你。”短信发出的第二天,汪大庆就主动来到法庭,和执行员谈了自己的想法。原来他认为自己只是为人贷款提供保证,贷款应由借款人偿还,在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自己才有义务偿还。而现在借款人在外躲债,法院判决由其偿还自己想不通。针对汪大庆的想法,执行员详细向其讲解了担保法关于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相关规定及区别,因其担保时和债权人约定的是连带保证,因而其有义务偿还该笔贷款。在其偿还贷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听了执行员的解释,汪大庆才明白法院为什么判决由其承担偿还此笔借款,连说:自己不懂法。第三天汪大庆就偿还了全部债务。同时,执行员也收到了汪大庆发来的一条短信:“感谢法官给我作的解释,给你们工作添麻烦了,请你们原谅!”
短信不仅化解了汪大庆的对立情绪,也增进了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信任。
而执行员向被执行人顾凯华发送的一条短信着实感动了被执行人。今年4月,法庭在执行董开永申请执行顾凯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得知顾凯华8岁的女儿在法庭传唤其到庭的前一天遭遇了车祸,生命垂危,正在医院抢救,被执行人顾凯华无法按时到庭。执行员将此情况及时告知了申请人董开永,并做申请人的工作,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于是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送了这样一条短信:“老顾:听说你女儿不幸遇到车祸,我们深表同情。关于董开永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们已经做好了董开永的工作,他同意延期执行。你安心照顾好你的女儿,我们衷心祝愿她早日康复!”收到短信后,顾凯华随即给执行员回了电话,感谢法庭的理解和对其女儿的祝福,并表示尽快偿还欠款。两个月后,顾凯华的女儿康复出院。当天下午,顾凯华便带着女儿和执行款来到法庭,对执行员再次表示深深地感谢,并履行了全部义务。
人性化的短信感动了当事人,也体现了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崇高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