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罪犯袁笑笑,女,1992年8月26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108819920826032X,汉族,高中文化,打工,住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华丰紫郡40幢2单元1107室(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东舍村林庄组54号)。2024年7月22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取保候审。2025年2月19日经本院决定被逮捕,同日因其怀孕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实际羁押计一日)。

本院于2025年2月19日作出(2025)苏1012刑初74号刑事判决,罪犯袁笑笑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本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该判决已生效,罪犯袁笑笑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5年3月6日立案受理,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流程》的规定先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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