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徐新仪,男,汉族,1947年11月20日生,初中文化,退休职工,住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户籍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现判决已生效。2025年2月13日,罪犯徐新仪以其身患不稳定性心绞痛、新功能2级、2型糖尿病、高血压2级为由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