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常熟法院)罪犯王玲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5-03-24 浏览次数:625
罪犯王玲,女,1988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江苏省无锡市。罪犯王玲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5年3月7日被我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王玲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病历诊断资料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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