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监狱

                 

2024〕苏南狱减建字第2064号

    罪犯徐胜亮,男,现在江苏省南京监狱三监区服刑。

    2022年7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1刑初14号刑事判决,以徐胜亮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于2022年8月7日向罪犯徐胜亮送达生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9月14日交付执行。

    罪犯徐胜亮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6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2024年11月获得表扬四次,确有悔改表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2023)苏01执599号裁定终结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徐胜亮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