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监狱

                 

2024〕苏镇狱减建字第2092号

罪犯林宏伟,男,现在江苏省镇江监狱六监区服刑。

罪犯林宏伟,2010年11月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因吸食毒品于2015年9月被行政拘留十二日。

    2020年6月8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刑初88号刑事判决,以罪犯林宏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0日作出(2020)苏刑终13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3月26日交付执行。

    罪犯林宏伟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8月、2023年1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2024年6月、2024年11月获得表扬6次,确有悔改表现,鉴于该犯系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林宏伟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