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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3月14日下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兴化法院速裁庭庭长周鑫涛一行走进名沙食品(江苏)有限公司,以“守护食品安全,共建诚信社会”为主题,开展走访调研活动。

法官助理董瑞结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读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分析,为企业梳理了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违反食品安全法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在生产车间,周鑫涛一行详细了解了企业明星产品“沙琪玛”的生产过程。他指出,生产原料是产品的“根”和“魂”,沙琪玛生产中使用的糖、油等原料,必须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同时,产品包装需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隐瞒成分。若添加了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需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最后,周鑫涛提醒企业相关负责人,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企业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法治思维融入生产管理,以优质产品赢得消费者信任。

此次走访是我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形式,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