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为消费者维权蓄能
作者: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陈茜 费苏皖 发布时间:2025-03-17 浏览次数:1075
近日,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洪泽法院召开“守护消费公平·践行司法为民”维护消费者权益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区消保委秘书长林树银,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多家媒体记者受邀出席。洪泽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旭、民一庭负责人张蕊分别通报相关工作,研究室负责人陈颜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冯旭介绍了区法院2022年以来保护消费者权益类案件的审理情况:累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00余万元,其中包括处理网络购物中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问题,退款及赔偿约10万元,春耕期间协调农药质量问题赔偿农户损失95万元等。
主要经验做法:一是打造“一站式”解纷平台。将诉前调解工作室编入审判团队,在方特设立旅游法庭,针对性开展“游客消费维权”服务。二是推行“示范诉讼+批量化解”。针对同一商家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选取典型案件先行审理,形成裁判模板后批量调解。三是强化举证责任平衡。在食品、医美、教育培训等领域,依法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减轻消费者维权诉累。四是深化“数字赋能”改革。推广“移动微法院”线上立案、电子送达,推行“线上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实现“足不出户打官司”。五是加强“线上+线下”普法。通过“大湖天平讲堂”等专栏,以案释法,提高居民和企业法律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和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随后,张蕊就发布的五个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和点评,主要涉及网购产品货不对板、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退一赔三”适用等热点问题。
下一步,洪泽法院将围绕“共筑满意消费”这一主题,立足司法职能,深化“信用惩戒”机制,畅通“公益诉讼”路径,建设“消费维权数据链”,强化消费维权,推动社会共治水平提升,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汇入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