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515,当江苏如皋法院对犯有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周军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时,周军时表示认罪服判,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

家住湖北省崇阳县的周军时只有小学文化,当在家中从同乡人口中得知其妻徐兴艳在江苏如皋某浴室做足疗时吕某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时,于20071月底带着一岁多的孩子来到如皋租房与妻子住在一起,问及妻子此事,妻子否认,相互之间经常斗嘴。同年25日晚8多,喝完两瓶黄酒的周军时带着孩子上街,却意外发现妻子与一男子在饭店吃饭,此时心中十分难过,将孩子送回租住地后,拿起一把菜刀赶往饭店。为壮自己的胆量,平时洒量不大的他,从超市买了瓶二锅头白酒当即喝下后,看到妻子与那男子正出饭店大门,他跟踪在后,当到了一条昏暗的小巷内,周军时挥起菜刀向那男子的头部、脸部连砍数刀后,自己便离开现场。后妻子看到吕某满面是血,向120求助而案发。经医学鉴定:吕某构成轻伤。

在庭审中查明周军时之妻徐兴艳在与吕某交往的过程中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而这一事实为其婚外情酿成了悲剧,最终因自己的行为把丈夫送进了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