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尧某建减刑一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5-03-14 浏览次数:230
罪犯尧某建,男,1993年10月8日出生,重庆永川人,高中文化,现在江苏省龙潭监狱二十二监区服刑。
2023年3月14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303刑初66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尧某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6年2月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6月13日交付执行。
罪犯尧某建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4年1月、2024年6月、2024年11月获得表扬三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五万元已履行,追缴违法所得已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尧某建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