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分段解纷”破僵局 江苏法院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先行判决典型案例
作者:江苏经济网 潘一嘉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次数:1416
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涉及建筑质量安全、企业生存发展、购房人和农民工权益保障,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通常具有标的额大、专业性强、争议焦点多、本反诉交织等特点,且往往需要借助鉴定查明事实,审理周期相对较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先行判决制度在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破解合同僵局、提高审判效率等方面具有独特价值。
近年来,江苏法院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依法适用先行判决制度,聚焦“矛盾症结”,巧用“分段解纷”,通过先行化解部分争议,打破施工合同履行僵局,推动工程项目复工续建,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为进一步推进先行判决制度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规范适用,更好发挥制度效能,江苏法院发布了一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先行判决制度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案例涉及合同僵局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无争议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修复等情形,既有一审、二审程序中适用先行判决的案例,也有运用调解方式先行化解当事人部分争议的案例。这些案例为高效、实质化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供了示范样本,也展现了江苏法院依法准确适用先行判决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担当。(案例同发布案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