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徐万海,男,1981年10月2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092319811029093X,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阜宁县,住江苏省阜宁县金沙湖街道营港村一组50号。本院于2024年12月23日作出(2024)苏0923刑初292号刑事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罪犯徐万海有期徒刑十个月。罪犯徐万海因糖尿病及其并发症、高血压,于2025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其糖尿病、高血压等住院治疗的相关材料。


现本院将罪犯徐万海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材料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申请监外执行公示有异议,可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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